元宵节
兴宁上灯习俗
兴宁上灯习俗,相传因北宋年间探花罗孟郊把皇帝恩赐的宫灯转赠给村内 5 姓村民而形成。明崇祯《兴宁县志 • 风俗》中记载:『上元,自十三至十八各寺庙结彩张花灯,张宴、设乐、放花、烧爆,自昏达旦。』清咸丰《兴宁县志 • 风俗》记载:『元夜结彩张灯,有鱼龙、走马、牡丹、莲花诸灯。』至民国时期,祠堂、庙宇增多,上灯规模更大,更热闹,形式多样化。
客家话中,『灯』与『丁』同音,『赏』与『上』同音,所以兴宁赏灯又可理解为『上灯』『上丁』,庆贺家族中喜添新丁,寓意『添丁发财,美满幸福』。兴宁城内各姓祠堂 99 间,有『陈七、罗八、李十三』之说。每年正月初八至十八上灯,通宵达旦,华灯高照,舞龙舞狮,锣鼓喧天,鞭炮齐鸣,烟花、孔明灯齐齐升空,宛若繁星,煞是好看。新丁,就是上一年春节后到今年除夕前出生的小孩,新丁的家长就是上灯活动的主持者。如果上年出了多个新丁,最先添丁的家长就被推举为『丁首』,意思就是为首的主持活动者。
兴宁上灯主要分请灯、赏灯、暖灯三个阶段,每个阶段既有其独立性,又具有连续性。赏灯时使用的花灯,一般由新丁家庭于上灯前一两天组织队伍,负责请回(不叫『买』,而叫『请』花灯)。请花灯的规矩也很讲究。抬花灯要选财丁兴旺的男人来担任。抬花灯的竹竿要笔直干净,要用红纸缠绕,两头要系上红绸带,以示吉祥。请花灯时,一定要锣鼓齐发,鞭炮沿路燃放炮声愈隆,昭示人丁愈旺。花灯请回来后就要灌满灯油将灯点亮,庄重地『上』在祖屋的上厅祖宗牌位前面的大梁上,供大家欣赏。
上灯之日『上』到大梁去的花灯,一般情况是悬挂到次年的上灯期间,有的地方则是悬挂到正月十六、十七、十八日,举行『暖灯』仪式。各地『暖灯』仪式的具体形式略有不同,通常是新丁户各端出 5 碗佳肴,先敬祖公、祖婆。稍后,由一个长者主持,将花灯取下,一席祝颂后摘下灯上的白花,分别递给新丁户代表,祝来年添丁发财,接着将灯上的『金砖』取下,再扎紧后,依然吊在大梁上,待来年上灯日启用。礼毕,等候在堂的男人们,蜂拥而至『抢灯』,将『抢』来的人物画像、花朵等吉祥物摆放在家里醒目的地方,以示吉祥如意。
兴宁赏灯民俗活动,寄寓着民众的美好愿望,蕴含着对人类繁衍的祈盼,有丰富的人文理念,既是中华文化的传承发展,又是客家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具有较高的人类学和民俗学研究价值。
- 级别
- 省级
- 类别
- 民俗
- 批次
- 省(7)扩展
- 公布年份
- 2018(第七批)
- 申报单位
- 兴宁市文化馆
- 地域
- 梅州市兴宁市
- 名录编号
- fyml000000054
资料来源: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查看原始条目